兌下艮上
易經:
損:有孚,元吉。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初九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
九二:利貞,征凶,弗損益之。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六五:或益之,十朋之龜弗克違,元吉。
上九:弗損益之,无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彖曰:
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;二簋應有時。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象曰:
山下有澤,損;君子以懲忿窒欲。
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六五元吉,自上佑也。
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